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13日上午9:00在本公司2号楼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委托出席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夏藩高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2年1~6月实现净利润43,120,226.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013,840.32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75,134,066.86元。根据年初董事会对今年利润分配政策的预计和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2002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