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公司2002年5 月 28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02年5月29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利润分配方案
    经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64, 455 ,187.2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445,518.72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3 ,222,759.3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870,332.78元,2001年度公司实际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74,657,241.92元。本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1年末总股本266, 521 ,2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1.6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实 际每10股派息1.28元。本次派息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2,013,840.32 元留存以后年度 分配。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前后公司总股本无变化。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15日。
    除息日:2002年7月16日。
    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1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已托管的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2年7月16日通过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 户,未托管的社会公众股股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柜台 发放。
    2、国有股、发起人法人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股息通过本公司直接派 发。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基路8号。
    咨询机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电话:(020)82098330、(020)82099511。
    传 真:(020)8209865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