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14 日上 午9时在本公司2号楼8楼会议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 7 人, 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夏藩高董事长主持。经认真讨论,会 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的《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根据中 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知》的有关 具体要求,本公司认真进行了自查。自查认为,本公司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方面做 到了照章建制,管理科学,运作规范,以稳定良好的业绩和信誉,取信于投资者和 广大社会公众,总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我司 在治理的一些具体方面还存在欠缺或不足之处,对此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推进公司治理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在 证券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下,规范运营,精心管理,以诚信的形象立于社 会,以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各项计提减值准备内容的议案》。
    为了适应新的会计政策的要求,真实、客观、稳健地反映公司资产可变现价值,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0]25号文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应用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 决定,对1999年12月23日董事会决定的有关计提减值准备的表述内容进行修改,同 时增加有关新内容。由于以前年度在执行有关减值准备政策时已进行追溯调整,因 此本次修改有关表述内容对历史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决议
    (1 )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指公司的应收账款(不包括行业惯例应收取的跨 年度经营性结算收入)及其他应收款。
    (2)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对公司的坏账损失,一律采用备抵法, 并进行追 溯调整。
    (3)公司坏账准备按账龄分析法计提,期末提取比例为:
    一年以内的按其余额5‰;
    一年以上至二年的按其余额5%;
    二年以上至三年的按其余额10%;
    三年以上至四年的按其余额20%;
    四年以上至五年的按其余额30%;
    五年以上至六年的按其余额40%;
    六年以上至七年的按其余额60%;
    七年以上的按其余额100%。
    2、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决议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期末按存货类别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差额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
    3、关于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决议
    (1)短期投资成本确定: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帐;
    (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提方法: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 指期末按单项 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4、关于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决议
    (1)长期投资成本确定: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 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应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 )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一律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可追溯到投资的最初 状况)。
    5、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决议
    (1)固定资产计价确定: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按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关于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决议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项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差额 计提减值准备。
    7、关于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决议
    (1)无形资产成本的确定:按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
    (2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期末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8、关于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决议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期末按委托贷款可收回金额低于本金的差额计提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上述内容所产生的会计政策如果变更一律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及相关的期初项目。
    二、 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一)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已披露的对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因电费跨期结算形 成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62,559,335.63元、对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因资金往来形 成的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25,597,828.09元,合计金额88,157,163.72元, 按财政 部有关会计准则应做为关联交易予以特别披露。
    因此,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关联方应收款项” 部分做如下修正:(单位:人民币元)
修正前:关联方应收款项
期末余额
项 目 2001年 2000年
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 12,839,767.31
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 27,752,390.24 25,922,036.11
修正后:
关联方应收款项
期末余额
项 目 2001年 2000年
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 88,157,163.72 12,839,767.31
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 27,752,390.24 25,922,036.11
    同时,对年度报告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关联方应付款项”部分做如 下修正:(单位:人民币元)
修正前:关联方应付款项:
期末余额
项 目 2001年 2000年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力燃料公司 326,364.25 1,434.46
修正后:
关联方应付款项:
期末余额
项 目 2001年 2000年
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 61,722,054.67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力燃料公司 326,364.25 1,434.46
    上述应收(付)款的性质是一种短期的结算融通资金,没有对公司2001年的盈 利水平产生影响,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以大代小”技改项目的有关情况的补充披露。“以大代小”技改 项目是我司壮大电力主业、确保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公司于1999 年 5 月召开的 1998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实施“以大代小”技术改造,即同意新建1台21 万千瓦的大 型燃煤机组取代原来2台1.2万千瓦、设备趋于老化、缺乏竞争力的小机组,并授权 董事会具体实施。该项目取得了广州市计划委员会穗计能[1994 ]60号文和穗计能 [1999 ]24号文的立项批复。此后公司董事会在具体实施时, 面临一些具体问题: 一是2台1.2万千瓦机组所在场地狭小,无法新建大机组;二是“以大代小”技术改 造的资金需要量大。因此,根据因地制宜和节约投资的原则,二OOO年初, 经与有 关股东单位和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恒运C厂)董事会协商,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以大代小”项目实行易地改造,将该项目迁移到恒运C 厂原 来预留的一块空地,新建1台21万千瓦的大机组,本公司只作为恒运C厂股东之一参 与该项目投资,并且可以利用恒运C 厂的部分公用设施节省投资。 对此, 我司在 1999年年度报告中对有关情况做了披露。目前该项目即将建成投产,对提高本公司 的经济效益将发挥出重要作用。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