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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3月26 日上 午8:30时在本公司2号楼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 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夏藩高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经认真讨论,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64, 455 ,187.2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445,518.72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3 ,222,759.3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870,332.78元,2001年度公司实际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74,657,241.92元。本年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1年末总股本266, 521 ,2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1.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32,013,840.32 元 留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及预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1、2002年度公司拟进行 1 次利润分配;
    2、2002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拟定为50 %以上;
    3、公司2001年未分配利润用于2002年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50 %;
    4、公司分配方式将采取现金或送股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现金股息占股 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80%;
    5、2002年公司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 董事会保留对以上政策和方案根据公司年度发展和盈利情况进行调整的权 利,且须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能实施。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决策制度》。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决定于2002 年5月28日在本公司召开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相应报酬的议案:2002年度公 司续聘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期限一年。2002年度公司财务 审计费用为43万元整(含三家子公司独立审计报告费用)。若增加其他审计事项需 增加相应审计费用及其他费用,由董事会确认后,报下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方案:公司给予每位独立董事在任期内 每年的津贴为人民币五万元,在年末支付。若独立董事由于辞职、撤换等原因使其 任期存在不足一年的情况,则其津贴按月份相应扣减后支付。
    以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中,除第五项、第九至十二项外的其余议案还须提 交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