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1年3月30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中关于参股投资广州 飒特红外热成像技术项目的决定(相关信息披露于2001年4月4日《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最近本公司与广州飒特电力红外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飒特公司)就该项目的投资金额、股权转让价格等具体细节进一步洽谈,并 达成了协议。现本公司董事会就投资该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2 元的价格受让香港天誉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飒特公 司部分股份100万股,受让该部分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
    二、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2元的价格认购飒特公司增资扩股的部分股份500万股, 认购该部分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
    近日本公司已与香港天誉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电力总公司签署了相应《股权 转让协议书》,受让该部分股权,其中本公司受让100万股 , 广州市电力总公司受让 650万股。同时本公司与飒特公司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书》,认购飒特公司新增股 份500万股。
    前述股权转让和认购不属于关联交易,本公司共计对飒特公司投资人民币 1200 万元,持有该公司股份600万股,占该公司股份总数4000万股的15%,为该公司第三大 股东。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