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1995年5月25 日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总公司签订产权转让 协议,受让该公司持有的以下公司股权:一、广州美特容器有限公司10%股权,作 价4100万元;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进出口贸易公司50. 02 %股权, 作价 1200万元;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力燃料公司55%股权,作价198万元。 本次 受让股权业经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穗国资综「1995」40号文及广州市人民政府穗 府函(1995)69号文批准。有关财务分析报告将于近期公布。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