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427号),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