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6月19日获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行")受让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全部股权、吸收合并平安银行并更名为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平安银行")的事宜已于2007年6月16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有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商行受让平安银行股权的事宜,本公司已于2007年2月28日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予以披露。深商行吸收合并平安银行后更名为深圳平安银行,总行设在深圳,原平安银行改建为深圳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原平安银行福州分行和上海张江支行分别改建为深圳平安银行福州分行和上海张江支行。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