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2月18日召开第二届第七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曹田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韩瑞明先生因公 出差,委托乔志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利润分配 政策。
    经北京中洲光华会计事务所审计, 2000 年度本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15029498.12元,实现利润总额40113671.88元,实现净利润32457798.90元,提取 10%盈余公积金3245779.89元和10 %公益金3245779.89 元, 上年转入未分配利润 12821082.47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8787321.59元。 以公司 2000 年末总股本 32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元(含税), 预计支付红利 32400000.00元,尚余6387321.59元转入下年度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上述分配预案须提交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拟在2001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2001年度实 现净利润用于利润分配的比例为30%左右; 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下一年度利润分 配的比例为30%左右;利润分配主要采取现金派发的形式。 上述分配政策为预计方 案,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五、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地点、内容另行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