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二○○四年二月十九日接到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海螺集团”)通知,知悉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海螺集团改制的有关工作已全部完成。
    改制后,海螺集团由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仍保持国有控股地位。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安徽省省属国有资产出资人,为海螺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40,800 万元,占海螺集团注册资本的51%;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出资额为人民币39,200 万元,占海螺集团注册资本的49%。
    改制后的海螺集团仍为海螺水泥的控股股东。海螺集团持有海螺水泥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为49.57%(因本公司于2003 年11 月配售了7220 万H 股,持股比例由52.6%变更为49.57%);股份性质尚未变更,仍为国家股。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