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二00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召开电话会议,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及有关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郭文叁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签字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本公司与铜陵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68.2%权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海螺”)共同出资组建“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水泥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铜陵海螺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二、中国水泥公司成立后,即由其收购南京化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系独立第三方,以下简称“南京化建”)所属的中国水泥厂的与水泥生产经营相关部分的资产、负债及权益,以及生产经营所涉及的“生产许可证”、“商标权证”、房屋产权、矿山开采权、“中国水泥厂”冠名权、铁路专用线、供水、供电等公用及公有设施、企业标识、商誉、品牌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上述收购的总价款为人民币38322.8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