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4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英诺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英诺维”)的通知,英诺维与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军先生于2007年4月2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书》,将英诺维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2,403,1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14,048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689,0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08%,以每股1.6125元的价格转让与李军先生。此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自上述股份可办理过户之日起10内,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英诺维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依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做出了法定限售承诺。且于2007年3月28日,英诺维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9,436,806中的6,831,600股已可上市交易;李军先生作为英诺维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受让人,将继续遵守英诺维在股改过程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且英诺维与李军先生分别依如下比例履行股改承诺:
G+12月 G+24月 G+36月 股东 可流通股份占总股本的 可流通股份占总股本的 可流通股份占总股本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李军 1,714,048 1.25% 3,428,096 2.5% 12,403,100 9.08% 英诺维 5,117,552 3.75% 10,235,104 7.5% 37,033,706 27.10% 合计 6,831,600 5% 13,663,200 10% 49,436,806 36.18%
    注:1、G为中创信测股改复牌日,即2006年3月28日
    2、英诺维可流通股份中包括司法冻结相应比例部分
    特此公告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