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3月3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英诺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英诺维”)《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并建议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内容为:由于中创信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拟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因此,如上述预案经中创信测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创信测公司章程第六条需相应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632.2万元。
    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同意将英诺维的上述提案提请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相应增加一项。
    特此公告。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31日
    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鉴于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创信测”)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中创信测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即,拟以中创信测2003年度末的总股本68,3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提请中创信测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研究,我公司作为中创信测的控股股东提出如下临时提案,提交中创信测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中创信测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拟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拟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因此,如上述预案经中创信测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对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六条做如下修改:
    原文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31.6万元。
    修改为: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632.2万元。
    北京英诺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00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