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在成都天安花园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邓广梅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夏捷先生代行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思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成都少城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发展,使公司主营业务逐步向城建领域转型,由我公司牵头发起,联合成都市青羊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拟组建“成都少城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我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400万元,占出资额的80%,成都市青羊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出资额的20%;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经营期限为永久。待该公司组建后,再另行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洗化等下属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要求,逐步调整公司主营业务,同时鉴于公司下属洗化等15家分公司已处于停业阶段,现经董事会决议,同意注销公司下属15家分公司,待上述分公司清理注销后,再另行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出租我公司下属仓储分公司资产的议案公司将其下属的仓储分公司的固定资产(仓库、配电房等,固定资产净值截止2003年4月30日为2513万元)租赁给成都新成百有限责任公司,租金按100万元/年收取,约定以2003年6月1日作为起租时间,租赁期间为两年零七个月。
    4、审议通过关于委托成都新成百有限责任公司代收代付我公司下属制冷、家电、光电三家分公司往来款项的议案
    公司为适应重组后经营业务方向发生转变后,充分发挥成都新成百有限责任公司在百货批发零售业务中的经营优势,拟委托成都新成百有限责任公司代收代付我公司下属制冷、家电、光电三家分公司往来款项。待3、4项协议正式签订后,再另行公告。
    上述4项议案的审议通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调整主营业务,专注于城建环保领域,加快公司城建业务的发展。
    因成都新成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在本公司任董事,故上述3、4项交易属关联交易,会议投票表决时董事李勇先生作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交易情况并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前述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交易的进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特此公告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