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议案,并在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对有关内容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予以公告。之后,出具独立财务报告的证券公司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对其专业报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以补充和完善后的报告为准;本公司现根据中介机构的补充意见和政府部门对情况的说明对有关内容予以补充公告,除本次补充公告未涉及内容而外,关于本次重大购买、出售资产暨债务重组的所有相关内容均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暨债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附件二: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重大资产出售、购买暨债务重组行为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附件三:成都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暨债务重组报告书》。
    
成都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