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10月30日召开二00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九芝堂集团及湖南涌金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及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受让成都市国资委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和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拥有的本公司股权将超过30%,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条件。
    2007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13号)》,中国证监会对《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并同意豁免九芝堂集团及湖南涌金因受让本公司国家股暨获得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同时公告《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
    特此公告。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