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二00五年一月十三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二00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在成都市青羊区小河街12号天纬商务楼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6人,其中:董事邓广梅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张思冰先生、董事郭卫平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张思冰先生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思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代办“中国(都江堰)水街”旧城改造拆迁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合同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