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05年1月18日与都江堰市新城建设开发总公司签定了《关于解决都江堰市“中国水街”拆迁安置用房问题的协议书(协议一)》和《关于解决都江堰市“中国水街”拆迁安置用房问题的协议书(协议二)》(以下简称“协议一”、“协议二”)。协议一购房面积为16892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2500万元;协议二购房面积为33108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4966.2万元,所购房屋用于“中国(都江堰)水街”旧城改造工程被拆迁户的安置用房。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