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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圆宝速递有限公司因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备案被处以罚款500.
2024年06月20日,常州市邮政管理局就常州圆宝速递有限公司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备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常州圆宝速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明凤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会灵东路17号
品牌:圆通
二、案由
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备案
三、主要事实
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
四、行政处罚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快递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按要求改正。
承办单位:常州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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