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日,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奥普光电”)发布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光机所”)计划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控股股东持股及减持计划详情
公告显示,长春光机所作为长春奥普光电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99,354,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0%。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长春光机所拟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拟减持数量(股) | 拟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 |
|---|---|---|---|---|---|---|---|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 99,354,784 | 41.40% | 不超过2,400,000 | 不超过1% | 集中竞价交易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即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9月23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减持期间除外)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本次减持计划中,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长春光机所将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合规性及影响
长春奥普光电在公告中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时,公司强调,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长春光机所仍将保持对公司的控股地位,其持股比例在减持后仍将超过40%。
风险提示
公告指出,长春光机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长春奥普光电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是控股股东基于自身资金安排的正常操作,市场人士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性的前提下,此类减持行为对公司长期价值影响有限,投资者可重点关注公司后续经营业绩及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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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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