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宣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PSA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的议案》。此举旨在借助PSA的全球港口资源与物流网络,共同推动厦门港的国际化发展战略。
公告显示,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股权结构调整背景
此前,厦门港务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其持有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集团”)30%股权。经公司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审议,厦门港务决定放弃该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根据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成交通知书,PSA Amoy Pte.Ltd.(以下简称“PSA”)已成功竞得上述30%股权。
合作战略意义
厦门港务表示,与PSA签订合资经营合同,主要基于以下战略考量: - 引入PSA全球港口运营经验与物流布局优势 - 加速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程 - 优化厦门港航线网络布局 - 打造区域国际中转与整船换载中心
该合资经营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待完成相关法律审查程序后正式生效。本次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PSA作为全球领先的港口运营商,其入股将为厦门港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国际客户资源,有助于提升厦门港在全球航运网络中的地位。厦门港务通过本次合作,将进一步巩固其在区域港口物流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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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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