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杨光因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被葫芦岛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已正式纳入海事行政相对人信用记录,将对当事人后续参与相关海事航行活动的信用核验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杨光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302*******1556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3042030023-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葫芦岛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杨光,涉及的违法事由为其在驾驶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过程中,未遵守前述区域对应的2026版特殊航行规则,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42030023-1-2,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2302*******1556,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葫芦岛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提示所有航行参与主体,各类特殊管控水域的航行规则是保障海上通行秩序、防范通航安全风险的重要依据,所有船舶操作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共同维护辖区海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杨光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1日,法定代表人杨光,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仙桃市工业园区纺织大道7号。
事件点评
本次公示的葫芦岛海事局对自然人杨光的300元小额海事处罚,属于针对个体航行违规的常规监管举措,不涉及任何市场经营主体,不会对相关航运类企业的日常运营、合规资质及财务状况产生任何实质影响,也未关联任何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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