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如期偿还了两笔贷款,但因另一贷款逾期未还纠纷被告上法庭
本报讯 在第一大股东的鼎力支持下,兆维科技(600658)近期解除了3笔贷款担保义务,累计金额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
1998年中国华兴(集团)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签订的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
合同逾期未偿还本息合同纠纷案,近日北京市高院已做出终审判决: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支行与原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从而解除了兆维科技对该笔贷款的担保义务。
1998年中国华兴(集团)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签订的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合同逾期未偿还本息合同纠纷案。鉴于华兴集团暂无偿还能力,为了公司的利益和长远发展,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由其先行偿付该笔贷款本息,并取得向华兴集团行使追偿的权利。现该笔贷款本息已经由兆维集团全额偿还,从而解除了公司对该笔贷款的担保义务。
1998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签订的400万美元贷款合同逾期未偿还本息合同纠纷案,兆维科技被判对其中的300万美元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鉴于中咨询暂无偿还能力,公司第一大股东兆维集团与中咨询协商一致,由兆维集团暂代中咨询偿付该笔贷款中的300万美元本息,中咨询再向兆维集团偿还上述代垫款项。现上述300万美元贷款本息已由兆维集团全额偿还,从而解除了兆维科技对该笔贷款的担保义务。
此外,公司原来的两笔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900万元、2600万元,分别由第一大股东兆维集团以其持有的兆维科技法人股提供质押担保。现上述两笔贷款本息均已如期偿还,兆维集团上述股权质押担保已解除。
与此同时,因贷款人民币710万元逾期未还本息合同纠纷,公司近日被告上法庭。(禾月)
声明:新浪网财经频道上所有的财经资料或讯息仅作为参考之用,使用之前务请核实,风险自负。新浪网不为资料内容错误、更新延误或读者因此产生的投资行为而承担任何责任。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订手机短信接收沪深股票实时行情股价预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