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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湘源来自吉发股份的消息称,该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四家小股东的提案,决定通过法律手段向大股东追讨巨额债款,如在今年6月30日大股东仍未还款,公司将采取“股份回购”方案解决。吉发股份以债权回购股权的做法不失为一举两得、自我解套的出路。
吉发股份是1996年上市的,前几年业绩尚可,主要利润来源是其持有57.31%股份的一家玉米深加工企业黄龙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玉米加工行业不景气,利润逐年下降,难以维持过高的经营及管理费用,吉发股份2000年出现了首次亏损。2000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0.39亿元,主业利润1.66亿元,分别比1999年增长42.5%和24.8%。
然而,公司应收款高达6.2亿元,其中大股东吉林开发建设投资公司欠款3.16亿元,在4.57亿元的其他应收款中大股东一家欠款就达2.9亿元,比例高达63.5%。
由于欠款有相当部分根本收不回来,公司不得不计提坏帐准备7688万元,其中为大股东欠款计提的坏帐就达5044万元。另一方面,由于大股东欠款不还,连每年一、二千万的资金占用费也是空头支票,公司不得不频频举债,银行贷款达5.4亿元,仅利息支出就有2560余万元。扣除二项费用后,主业竟亏损1027万元。
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省开发建设投资公司持有89189290份国有股,占吉发股份总股本的37.12%。长期以来,该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现象较为突出。据年报披露,截止2000年末欠公司款项计3.16亿元,比1999年年末的2.14亿元增加了1.02亿元。同时,公司为该大股东提供巨额担保,总计26016万元人民币、1325万美元;为该大股东的所属企业贷款担保445万美元;为该大股东发行债券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2002年9月到期),这为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以及财产安全留下了严重隐患。
业内人士分析,因第一大股东财务恶化,无力偿还贷款,吉发已多次陷入官司纠纷,一旦其第一大股东宣布破产,吉发股份必受连带影响,很难逃脱资不抵债、“猴王第二”的厄运。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股权结构过于集中,“一股独大”的现象相当普遍。逐渐减持国有股,适当分散过于集中的股权,对于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至关重要。
此次吉发股份的“股份回购”如能付诸实施,以该第一大股东目前持股8719万股,以每股净资产2.79元计算,净值约2.43亿元,加上大股东以其优质资产如长春国际饭店等抵债,基本可以还清所欠吉发股份的款项。与此同时,吉发股份总股本也将从2.35亿元减至1.48亿元。上市公司以债权回购股权,大股东用股权抵债务,不仅解决了双方的债务纠葛,而且同时实现了国有股减持,这是一项值得关注的创新。但是,在目前该大股东财户资产及所持股权已被债权银行和法院冻结的情况下,吉发股份的这一方案能否行得通,显然还要看其他债权人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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