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2日电(记者/周菡) 出于对ST猴王合法合规重组的怀疑,今天下午,ST猴王三大金融债权人——华融、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正式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ST猴王破产还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已接受了申请材料,表示须经合议庭合议后决定是否立案。三大债权人的代表华融公司今天就此事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华融、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是ST猴王的主要债权人,分别拥有ST猴王1.08亿元、0.35亿元、1.08亿元的债权。ST猴王还对华融公司持有的猴王集团1.05亿元贷款负有担保责任。
据ST猴王2000年中报,该公司总资产为8.7亿元,总负债为5.4亿元,总资产中猴王集团的应付帐款为5.9亿元。猴王集团破产案发生后,以华融为首的三家债权人认为,作为猴王集团第一大债权人的ST猴王对猴王集团的债权已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风险,ST猴王面临严重资不抵债的状况,资产有严重缩水的可能,前途非常渺茫。ST猴王长期拖欠贷款,管理混乱,严重亏损,已经失去了偿债能力。按照法律,当债务人不能如期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申请企业破产。同时,鉴于猴王集团破产的不合规与对债权人的不尊重,三家债权人对ST猴王未来的重组能否公正合理产生了怀疑。况且,据华融有关人士说,三家债权人没有考虑过,也没有与他人洽谈过ST猴王重组问题,也不清楚公司股东和有关方面是否有重组意向和动向。
在这种情况下,为防止债权的进一步损失,作为ST猴王三个主要债权人的华融、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工行总行营业部决定组成联合工作组,共同做好对ST猴王的债权保全工作。三家债权人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决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ST猴王破产还债。他们相信,有关法律部门会受理此案,并希望地方政府部门能够积极配合。
在此之前,为了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华融、信达、长城三家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猴王集团的债权人,曾决定采取一致行动,推举华融公司为代表,参加猴王集团破产清算的有关工作,维护三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共同权益。三大资产管理公司一致认为,对猴王集团破产案中的不合法、不合规的做法要申请法院宣布其无效。他们要依法合规地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决不退让。
华融公司副总裁李晓鹏今天在此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ST猴王破产还债,是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利的正当行为,同时也完全符合“十五”计划纲要中“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积极疏通和逐步规范企业特别是上市亏损公司退出市场的通道”的精神。在谈到债权人撤诉、双方和解的可能性时,他反问道,债务人有没有偿还债务并履行担保责任的意愿和能力?贷款还干净了,担保责任履行了,债权人与ST猴王的借贷关系自然解除,目前看不到有这种迹象。
李晓鹏说,据华融公司分析,有关方面似乎想通过猴王集团的破产来保护ST猴王,我们对此思路表示理解,但集团公司破产要合法合规,要征求债权人特别是重大债权人的理解和配合,不能由一个部门或几个人单独决定,这样ST猴王的重组才能得到各方的支持。但是,自从四家债权人对猴王集团破产不规范提出质疑后,截至目前,没有看到和收到良好的回应,这是加速ST猴王走向破产的原因之一。目前看来,四家债权人如不采取果断措施,债权损失将继续扩大。如果这样,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就会失职,无法向国务院和主管财政部门交待。申请ST猴王破产,则可以使不合规的现象得到抑制,减少资产流失,相对而言,早一点采取行动比晚一点采取行动好。企业破产只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途径之一,不管采取何种途径,目的都是最大限度地保全和回收国有资产。至于ST猴王是不是第一家退市的企业,这并不重要,关键是要有符合退市条件的企业退市,以不断建立健全市场信用体系。
所属专题:猴王集团破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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