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庆丰股份(600576):国债托管纠纷案受理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 07:5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
庆丰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600576,昨收盘4.88元)今日公告称,公司于6月14日和7月14日分别接到无锡市中院和江苏省高院的有关《案件受理通知书》。上述两法院已分别受理公司诉闽发证券等国债托管合同纠纷的案件。而在向上述两法院提起的诉讼中,第一被告均为闽发证券;第二被告均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第三被告均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国债托管起纠纷 2003年4月间,庆丰股份分两次购买了市值分别为5047万元(面值5000万元)和10000万元(面值9961.50万元)的2003年记账式(一期)国债,并先后与闽发证券签署了《国债托管协议》,将上述国债指定托管于闽发证券。今年4月21日,托管期届满,闽发证券未能按协议约定返还全部托管国债。 -公司申请诉讼保全 庆丰股份请求法院判令闽发证券向公司返还国债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请求判令被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排除对原告行使上述国债取回权的妨碍,并对被告闽发证券不能返还上述国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庆丰股份同时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无锡市中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和江苏省高院有关《民事裁定书》,法院已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告闽发证券和被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的银行存款1.5亿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记者 曾子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