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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韩剑 特约通讯员陈强
7月11日,倍特高新就债务清偿问题发布公告称,四川明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部分房屋面积所有权抵偿其所欠公司债务7283.6万元,预计已计提的728.36万元的坏账准备将冲回,此举将提升公司下半年的利润。该公告所揭示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倍特高新以7283.6万元的债权换回了明日集团的“烂尾楼”;但这样的无奈之举居然还“提升公司下半年的利润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事情还要说回到1997年11月至1998年3月,倍特高新为四川明日集团在中国银行自贡分行借款本金35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和成都市建行三支行借款本金1600万元提供担保,由于明日集团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公司被迫依法履行担保义务;此外,公司还委托成都市工商信托投资公司向明日集团提供1500万元贷款。由于明日集团无力偿还,加上明日集团历年应向公司支付的利息,明日集团共欠公司债务金额为7283.6万元。
在倍特高新对该笔款项多次催收,但明日集团明确表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明日集团愿以其投资获得的位于成都市红星路三段的明日大厦(又名红星汽配大厦)16028.32平方米的房屋面积所有权抵偿公司全部债务。但事实上,坐落于成都市中心红星路三段的明日大厦是一个一拖再拖没有完工的半拉子工程。据实地调查,工程在1995年开工,主体框架和外墙已完工,1997年7月全面停工,目前已停建5年,属于典型的“烂尾楼”。而倍特高新有关人士却称其不属于“烂尾楼”!
根据目前情况,要想让明日大厦为公司带来回报,就必须进一步投入资金,使工程重新开工。倍特高新在公告中也称,拟与其它几家对该大厦部分面积也拥有所有权的公司一起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大厦的开发经营。按惯例,如此大的建设工程,银行的贷款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占了建设资金的大头,几年下来的本息往往是这类烂尾工程重新启动时不可逾越的障碍。明日大厦的建设贷款本息数据投资者不清楚,但有关专家认为这个数字一般不会小。如果没有政策上的优惠,大厦要起死复生,困难重重,其命运也就堪忧了。
耐人寻味的是,倍特高新在7月6日刚刚刊登了2002年中期业绩预警,称公司预计2002年中期净利润较去年同期至少下降50%以上。表面上看,短短一周内,倍特高新由业绩滑坡转而利润增加,令投资者倍感欣慰。但据业内人士分析,由于明日大厦起死复生难度很大,因此公司业绩滑坡并没有真正改观,反而增添了新的隐患。
但时至今日,投资者仍未见到公司对这起不负责任的担保表示任何歉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倍特高新仍有2.73亿元的对外担保。专业人士建议,公司董事会应该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这2.73亿元担保采用反担保等必要措施防范风险,以保证股东的权益不再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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