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05月24日 04:0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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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5-021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与伊拉克HILAL Al Basra Company一起与Basra Oil Company共同签署伊拉克〈南巴士拉综合项目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南巴士拉综合项目协议》约定签署相关协议,并按照协议办理后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6月9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29号海德商务园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59 股票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5-022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South Basra Integrated Project(南巴士拉综合项目)。

● 投资金额:洲际油气预计投资约8.48亿美元。

● 相关风险提示:由于合同期限较长,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当地政治、商业等因素影响,具体执行情况及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1日,伊拉克的国家石油公司-巴士拉石油公司(Basra Oil Company)(以下简称“甲方”)与洲际油气、伊拉克HILAL Al Basra Company一起(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署了伊拉克《南巴士拉综合项目协议》。

根据南巴士拉综合项目协议,乙方有权对伊拉克Tuba油田进行开发,建设和运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乙方有权利用伊拉克Tuba油田的原油销售收入开展下游炼厂、化工厂的建设和运营,及电站和太阳能电站的建设。同时甲方有义务为下游炼厂、化工厂的建设和运营提供稳定的、价格优惠的油气原料。

预计南巴士拉综合项目累计投入约12.66亿美元。洲际油气作为南巴士拉综合项目中拥有67%权益的持有人,预计总投入约8.48亿美元;其余投入约4.18亿美元将由伊拉克HILAL Al Basra Company承担。

洲际油气全面负责一体化项目的开发、升级、建设和调试,并按照国际石油和石化行业的最佳实践标准运营此项目。

本项目的落地和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在国际油气市场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21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伊拉克HILAL Al Basra Company一起与Basra Oil Company共同签署伊拉克〈南巴士拉综合项目协议〉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伊拉克巴士拉石油公司(BOC):

巴士拉石油公司(Basra Oil Company)是伊拉克的国家石油公司,主要从事伊拉克巴士拉地区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巴士拉石油公司为伊拉克南部Rumaila、Zubair、Majnoon等大型油田开发的合作伙伴。

目前,巴士拉石油公司代表伊拉克石油部负责管理并参与伊拉克南部多个油田和基础设施的开发工作。巴士拉石油公司注册地为Basra-Iraq I Bab AI-Zubair P.O. Box 240。

2、伊拉克 Hilal Al Basra 公司:

Hilal Al Basra 是一家专业石油服务公司,其在伊拉克当地市场拥有丰富经验和广泛的资源。Hilal Al Basra公司的注册地是Abi Al Khaseeb, Basra。

关联关系说明:巴士拉石油公司、Hilal Al Basra公司与洲际油气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南巴士拉综合项目中Tuba油田隶属伊拉克巴士拉省,距离巴士拉市区约35公里,现作业者为伊拉克南部巴士拉石油公司。预计项目总累计投入为12.66亿美元,其中洲际油气持有该项目67%的权益,预计投入约8.48亿美元,HILAL Al Basra Company持有该项目33%的权益,预计投入约4.18亿美元。双方按照上述权益比例共同分享收益。

洲际油气作为项目作业者对上游Tuba 油田进行开发、建设、运营,将目前油田产量提升至10万桶/日以上并稳产17年。

分期建设并运营20万桶/日规模的炼油厂和化工厂;建设并运营一座650MW 规模的电厂,保证上游油田和下游炼、化厂生产运行用电;建设并运行一座400MW 太阳能发电厂作为下游炼化厂备用电站。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洲际油气与伊拉克HILAL Al Basra Company一起作为乙方,与作为甲方的伊拉克国有石油公司-巴士拉石油公司(Basra Oil Company)共同签署了《南巴士拉综合项目协议》。乙方有权对伊拉克Tuba油田进行开发,建设和运营,并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乙方有权利用伊拉克Tuba油田的原油销售收入开展下游炼厂、化工厂的建设和运营,及电站和太阳能电站的建设。

2、权益分配及作业者

其中HILAL Al Basra Company持有南巴士拉综合项目33%的权益,洲际油气持有南巴士拉综合项目67%的权益,双方按照上述权益比例共同投资南巴士拉综合项目,并共同分享收益。

洲际油气全面负责项目的开发、升级、建设和调试和运营。

3、乙方需要承担的主要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包括

(1)关于上游

上游在达到石油成本回收条件后即可开始石油成本的回收。

南巴士拉一体化项目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在Tuba油田现有产量基础上增加25%达到3.1万桶/日并完成最低义务投资,即达到石油成本回收条件。乙方有权享有5美元/桶的报酬费。

(2)关于下游

分期建设并运行20万桶/日规模的炼油厂和化工厂,一期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即达到投资回收条件。乙方有权享有12美元/当量桶报酬费。

(3)关于电厂

建设并运行一座650MW规模的电厂,保证上游油田和下游炼、化厂生产运营用电;建设并运营一座400MW太阳能发电厂作为下游炼化厂备用电站。

4、甲方承担的主要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包括

(1)为一体化项目运营清除障碍物,包括清除地雷。

(2)为一体化项目营地提供充足的安全保卫人员。

(3)为一体化项目人员协助办理签证。

(4)为一体化项目免费提供运营所需的土地。

(5)为一体化项目运营所需的进出口事务提供便利。

(6)为下游炼厂、化工厂的建设和运营提供稳定的、价格优惠的油气原料。

5、合同的生效条件

(1)双方签署南巴士拉综合项目合同,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生效。

(2)经伊拉克政府内阁批准;

(3)巴士拉石油公司正式书面通知合同的生效日期。

6、合同终止的主要条件

(1)如乙方提供的信息或材料经确认存在故意失实,且对项目执行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2)如果乙方严重违反法律;

(3)如果乙方未完成南巴士拉综合项目协议的主要义务,且未及时纠正;

(4)如果乙方破产;

(5)如果乙方无故退出,但又未及时提供合适的义务承担人;

(6)如果乙方故意不执行仲裁裁决,且未及时纠正。

7、合同期限

南巴士拉综合项目的合同期为合同生效后30年,合同到期后,可谈判再延期5年。

8、争议解决

若双方发生纠纷,先进行友好协商,并可以聘请独立的专家团队对涉及技术方面的争议进行专家评断。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在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进行仲裁。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本次投资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结合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由于合同期限较长,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当地政治、商业等因素影响,具体执行情况及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加强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此次投资的安全和效益。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5-023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9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29号海德商务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9日

至2025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25年6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到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29号海德商务园公司一楼公司会务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大会会务组联系方式:电话:010-59826815、0898-66787367;传真:010-59826810;0898-66757661。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5年6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5-024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 /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89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4号,以下简称“《回购预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回购预案》公告后,公司一直在积极与金融机构讨论回购资金的融资方式、融资渠道等,与券商沟通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的具体实施方案。截至目前,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尚未就部分因素形成结论性意见。因此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综合考虑二级市场动态和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工作安排等因素,公司暂未实施回购。

三、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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