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5年3月31日起新增委托恒生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恒生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基金业务开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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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新增委托恒生银行销售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上表仅就基金本身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和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进行说明,投资者能否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34楼、36楼、45楼-031单元及46楼
法定代表人:宋跃升
联系人:林智辉;潘慧;傅慧
电话:(021) 2062 7888;(021) 6182 6444;(021) 6182 3868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8-008 / 4008-308-008
网址:https://www.hangseng.com.cn/
三、相关业务说明
1、上述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8-008 / 4008-308-008
网址:https://www.hangseng.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基金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限制接受
壹仟万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
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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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自2025年4月2日起,投资人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转入本基金,做以下申请金额限制: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请金额在本基金C类或F类基金份额上应小于或等于1,0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C类或F类基金份额上的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该等申请。
2、如果投资者转换转入本基金C类和F类基金份额按照上述规则部分或全部确认失败的,其原基金转换转出的申请也将部分或全部确认失败。
3、自2025年4月7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C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限制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5、转换业务的申请金额为基金转换转出时的初始金额。
6、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证券交易
及佣金支付情况
(2024年度)
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1、基金管理人选择证券公司的标准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合规风控能力和交易、研究等服务能力较强。
2、基金管理人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程序为:基金管理人定期对符合上述标准的券商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是决定后期使用各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依据。
二、交易量、交易佣金年度汇总及分配情况
(一)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1.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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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管理人的股东。
2.证券投资佣金支付及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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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报告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管理人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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