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增加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增加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2024年12月13日 03:03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4-056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及增加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所属企业开展脱硫、脱硝(含催化剂)、水务、节能、生态修复、新能源等工程业务、物资采购及咨询服务等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与其所属企业发生信息化建设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提升科技水平。

●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链科技公司”)分别开展存贷款、票据、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有利于满足公司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周转,缩短回款周期。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增加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彭跃君、张海健回避了该议案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增加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是基于公司现有生产需要和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市场竞争或参照公开市场价格协商定价拟定的。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2025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为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以及公司信息化建设而开展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增加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是基于公司现有生产需要和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市场竞争或参照公开市场价格协商定价拟定的。关联交易定价: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收入以国家发改委批复的环保电价并考虑市场电量等因素协商确定的电价乘以上网电量计算确定,特许经营业务涉及到的用水、用电、用汽参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指导定价;其他均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或参照公开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截至2024年11月,公司暂未与财务公司发生贷款和票据业务,未新增委托贷款。

2.截至2024年11月,公司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有序开展,均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二、拟增加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由于煤电电价政策改革电价调整,经测算,公司与各关联电厂在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业务涉及的环保电价等关联交易收入将增加,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0.5亿元,全年预计收入金额为19.5亿元;由于烟气入口浓度增加,导致生产能耗增加,经测算,预计2024年全年,公司与各关联电厂在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业务涉及的用水用电用汽、检修维护、脱硫剂采购等关联交易支出将超过2024年初预计数,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亿元,全年预计支出金额为10.5亿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亿元。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刘明胜。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电能及配套设备的销售;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代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财务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2日,为国家电力投资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3单元19-21层;法定代表人:尹国平;经营范围: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理财及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以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14日,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1号院1号楼206-04室;法定代表人:杨竹策;经营范围:软件、信息、计算机、网络科技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企业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信息咨询服务;零售水电、火电、输变电工程所需设备、各种电力设备及其配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网上经营(仅限网上零售)、零售办公用品、办公机械及耗材、办公家具、家用电器、服装、鞋帽、日用品;数据处理;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管理;投资顾问;互联网信息服务。

由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各板块业务的发展情况,预计2025年各业务板块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1)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企业在脱硫、脱硝(含催化剂)、水务、节能、生态修复、新能源等工程业务、物资采购及咨询服务等方面将发生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按合同金额在招投标方式的基础上,参照同类型机组和市场价格进行预计,该类型交易金额预计19亿元(含税)。

(2)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企业在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业务上将发生关联交易。该交易主要包括特许经营收入、与各关联电厂在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业务中涉及的用电用水用汽、人员借用、检修维护、脱硫剂采购、还原剂采购支出等方面。由于特许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涉及的关联交易分别有关联收入和关联成本。一是关联收入为双方以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基础结合电力市场交易情况计算确定。预计特许经营关联收入金额为22亿元。二是关联支出定价原则是:与各关联电厂在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业务涉及的用水用电用汽价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双方签订协议执行,根据其实际用量进行结算;特许经营项目中涉及的人员借用、检修维护、脱硫剂采购等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型项目市场价格原则进行定价,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支出预计金额为12.5亿元。

(3)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企业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上将发生关联交易。该交易根据公司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在招投标方式的基础上,参照同类型项目市场价格原则进行预计,信息化建设合同金额预计为5,640万元(含税)。

2.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在财务公司贷款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开展票据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财务公司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根据资金需要,预计接受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3.供应链金融类业务是基于企业的信用,结合真实交易背景,将企业和供应商之间的应收账款在统一供应链金融平台上生成电子债权凭证,通过电子债权凭证的签发、签收、流转、融资和兑付,将企业的信用传导到供应链末端。供应商在收到凭证后,可以有持有到期、拆分转让、融资变现等多种选择,拓宽了融资渠道,缩短了回款周期。公司及所属单位拟与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所属子公司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云链科技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类相关业务,预计2025年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利息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与其所属企业发生信息化建设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信息化能力及管理效率,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与财务公司、云链科技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有利于保证公司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以及缩短资金回款周期。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4-057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投资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机组烟气治理特许经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远达环保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公司”)拟成立平圩分公司依托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圩电厂”或“电厂”)四期2×1000MW机组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并与平圩电厂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开展烟气治理特许经营业务(以下简称“本项目”)。

●平圩电厂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力?)的控股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抢抓新一轮“大火电”机遇,坚持“BOT+EPC”协同推进,高质量开发火电环保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公司拟成立平圩分公司依托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机组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并与平圩电厂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开展烟气治理特许经营业务。

(二)平圩电厂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力”)的控股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平圩电厂概况

公司名称: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时间:1999年9月17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平圩发电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承春

注册资本:84,16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水力发电;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发电技术服务;供冷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机组为在建项目,项目位于淮南市以西约17公里淮河北岸的平圩镇,地处淮南煤矿区域,为坑口电厂,煤源充足,运输方便,煤价相对较低,交通便利。

(二)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拟与平圩电厂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平圩电厂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力的控股公司,故构成关联交易,因《特许经营合同》按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收取业务费用,故属于无固定合同金额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平圩电厂正在办理股权变更,可能存在新股东需要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合同、计价模式和合同履约安排

(一)特许经营合同主要内容

1.烟气特许经营范围与特许经营期

与发电机组使用期限/寿命相同,不低于20年,自脱硫、脱硝、除尘装置通过168小时试运之日起算。20年后相关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环保服务费计价模式

(1)环保服务费

环保服务费采用具有保底收益的阶梯计价模式,以年度利用小时数3500小时为基础,以100小时为递增区间确定对应的环保服务费单价,计价区间0.02768-0.02260元/千瓦时(含税)。

(2)成本计算原则

人工费、管理费由电厂按照定额方式核定给特许经营公司,特许经营公司自行负责,节约归己、超出自担。固定资产折旧、检修维护费、保险费、CEMS维护费、特种设备维护及安措费、各项变动成本等,由电厂据实承担。

3.环保服务费结算

(1)结算方式

每月对环保服务费收益进行预结算,次年一月对上年度环保服务费收益进行年度结算。项目公司次月开具上月发票,平圩电厂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环保服务费。

(2)石膏及固危废处置

石膏等副产物(含转运)由电厂负责销售或处置。石膏等副产物销售如有收益归电厂所有,处置费用由电厂承担,相关环保责任由电厂承担。

废油(脂)、废弃化验药品、废弃化验器具等其他废弃物由电厂负责销售或处置,双方办理交接签证手续,销售如有收益归电厂所有,处置费用由电厂承担,相关环保责任由电厂承担。

(3)技改

1)若因电厂煤质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或地方等相关政策变化,以及电厂要求变化或政府部门要求变化等原因,导致特许经营公司环保装置(含脱硫系统、脱硝系统、除尘系统)需要进行技改的,在技改部分总投资收益率不低于3%前提下,双方协商确定投资主体,如电厂不愿或不能技改投资的,则由特许经营公司投资,双方需重新对所涉及的边界条件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2)电厂或特许经营公司为实现环保装置节能降耗而提出技改等事宜,对于改造涉及资本性支出的,由特许经营公司负责技术方案的策划及编制,在满足技改经济性要求的前提下,提交电厂审核后,由特许经营公司组织实施。能耗实现节约的双方共享;将投资本金按年均分,特许经营公司3年内收回投资本金,由电厂通过增加环保服务费的方式在次年1月份支付特许经营公司。

3)运营期内不涉及资本性支出的技术改造相关费用由电厂据实承担,通过增加环保服务费的方式由电厂支付特许经营公司。

(4)退出机制

双方约定,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特许经营公司要求业主收购,业主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经审计的环保装置资产账面净值进行评估,评估方法为成本法,以评估结果(含税)作为确认收购价格,由电厂回购。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规定或非特许经营公司原因导致发电机组全部或单台机组需要提前退役、关停,致使本合同中环保装置的某个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停运的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若因电厂资产重组、资产剥离、发电机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破产、清算等,导致发电机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变更,变更后的发电机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主体不同意承继本合同项下电厂权利义务的;

3)非特许经营公司原因,电厂未按约定结算或支付应付款项持续120个公历日及以上或电厂累计欠款金额达到6000万元及以上的;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特许经营业务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

特许经营公司将自行组织实施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建设,特许经营设施项目静态投资64,110.78万元,动态投资66,156.69万元。最终静态投资额根据经审计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重新测算并调整核定环保服务费单价。平圩分公司按照20%自有资金、80%贷款进行投资。特许经营设施建设阶段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次交易由特许经营公司在项目驻地安徽淮南平圩成立分公司,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公司名称暂定: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平圩分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名为准),简称:平圩分公司。项目公司暂定人员44人(其中管理人员9人,生产运行35人)。

五、经济效益分析

按照托底年利用小时数3500小时测算:项目年均不含税营业收入16,526万元,年均不含税总成本14,637万元,年均利润总额1,889万元,年均净利润1,345万元,年均EVA576.06万元,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4.95%;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9.01%;投资回收期14.14年(含建设期)。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特许经营公司投资建设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机组烟气治理特许经营项目,是远达环保在安徽省、中国电力首个百万燃煤机组烟气治理特许经营项目,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符合集团公司均衡增长战略要求,符合远达环保“能源环保+环保能源”的发展定位,有利于在安徽及周边区域进一步拓展市场,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远达环保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投资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机组烟气治理特许经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委托出席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方派出的4名董事回避表决,通过率100%。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该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扩大远达环保在特许经营主营业务上的资产规模,尤其是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运营项目的规模和业绩,通过增量带动存量,更好地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管理,巩固行业地位,提升经营效益。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特许经营公司投资建设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机组烟气治理特许经营项目,是远达环保在安徽省、中国电力首个百万燃煤机组烟气治理特许经营项目,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符合公司战略要求,有利于在安徽及周边区域进一步拓展市场,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议案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平圩四期烟气治理特许经营项目符合远达环保“能源环保+环保能源”的发展定位,有利于公司扩大特许经营资产规模、提升经营效益;依托淮南平圩电厂实施烟气治理特许经营,可助力公司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同时,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电厂股权变更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等相关风险的防范,确保项目依法合规。经研究讨论,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4-055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8:30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监事会成员3人、高管人员3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斌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综合业绩目标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全票同意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向水务公司未实缴到位资本金使用范围的议案》

公司尚有13,500万元对水务公司的增资款未到位,根据发展需要,拟将该部分增资款的用途由投资到重庆远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调整为对水务公司水务项目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以便于改善水务公司资金状态,提升其融资能力。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增加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派出的4位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发表了审核意见,全票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详见《关于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增加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远达环保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投资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机组烟气治理特许经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派出的4位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发表了审核意见,并全票同意该议案。

该事项详见《关于远达环保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投资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机组烟气治理特许经营项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特许经营公司退出参股实施新余100MW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并注销江西国远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远达环保下属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简称:特许经营公司)于2023年8月与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公司)共同设立江西国远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国远),特许经营公司参股49%股权,拟实施新余100MW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简称:新余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8月8日临2023-027号公告)。根据最新进展,现有项目已确定无法装入江西国远,达到原投资协议中和特许经营公司与江西国远章程约定的退出条件。鉴于江西国远当前尚未开设财税账户,且无实际业务发生,无实际在职员工,亦无资产、收入及成本支出等经济活动,根据现行的管理要求,特许经营公司退出实施新余项目并协同江西公司采取简易程序江西国远注销。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号)。

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8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12-30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告详见 2024 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12月27日上午 9 时-11 时, 下午 3 时-5 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环北路10号1幢。

(三)登记手续: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本人身 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登 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 系 人:凌娟

(三)联系电话:023-65933055

(四)传 真:023-65933000

(五)邮政编码:401122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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