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海睿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
东海证券海睿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集合计划份额代码:970032,B类集合计划份额代码:970033,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3月29日《关于准予东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957 号)准予,由东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对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的要求整改规范及合同变更而来,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集合计划管理人”),集合计划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海睿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于2021年6月7日生效。
《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及资产管理合同第四部分“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对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的约定“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自《东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至本合同终止之间的期限。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鉴于以上情况,综合考虑份额持有人需求及本集合计划的长远发展,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对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进行变更。为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的申请。2024年11月28日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准予东海证券海睿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30号),准予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为东海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集合计划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将集合计划管理人由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人变化:由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产品名称变化:由东海证券海睿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东海价值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赎回费率变化:降低B类集合计划份额的赎回费。
4、投资比例限制变化:由股票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0%-90%变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并相应调整投资策略。
二、变更程序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八部分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项下“一、召开事由”中规定:“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更换管理人……”。
本次变更将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为有效召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有关事项予以说明。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等本集合计划变更相关事宜,请投资者持续关注管理人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
2、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531)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了解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11月30日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海证券海睿健行灵活配置
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
提示性公告
东海证券海睿健行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
东海证券海睿健行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集合计划份额代码:970046,B类集合计划份额代码:970047,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3月29日《关于准予东风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954号)准予,由东风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对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的要求整改规范及合同变更而来,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管理人”),集合计划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海睿健行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于2021年9月29日生效。
《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及资产管理合同第四部分“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对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的约定“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自《东风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至本合同终止之间的期限。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鉴于以上情况,综合考虑份额持有人需求及本集合计划的长远发展,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对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进行变更。为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的申请。2024年11月28日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准予东海证券海睿健行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31号),准予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为东海产业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集合计划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将集合计划管理人由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人变化:由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产品名称变化:由东海证券海睿健行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东海产业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运作方式变化:由契约型开放式调整为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基金。
4、赎回费率变化:降低B类集合计划份额的赎回费。
5、投资比例限制变化:由股票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为0%-90%变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并相应调整投资策略。
6、业绩比较基准变化:
由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变更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二、变更程序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八部分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项下“一、召开事由”中规定:“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更换管理人……”。
本次变更将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为有效召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有关事项予以说明。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等本集合计划变更相关事宜,请投资者持续关注管理人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
2、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531)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了解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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