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4-066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决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推进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海发电公司”)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1.同意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按10%的股比向靖海发电公司增资16,099.54万元,增资资金由电力集团自筹,根据靖海电厂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分期注入。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关于通过出售属下公司资产的决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配合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建设,处置服役到期设备,最大化回收资产价值,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1.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发展煤炭码头有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经备案评估值113,870,005.83元(含税)为依据确定转让底价,于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拟关停#1、#2机组及相关配套设备。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本次资产出售相关事宜。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30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4-067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向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海发电公司”)
● 增资金额: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按股比增资16,099.54万元。
● 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靖海发电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靖海发电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靖海发电公司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扩建项目),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电力集团拟按股比向靖海发电公司增资16,099.54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廖远东
3.注册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靖海镇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成立日期:2005年3月25日
6.注册资本:291,927.2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2477307022XX
8.经营范围:电力项目的投资、电力的生产和并网(按国家发改能源[2005]1375号文经营),能源电力开发业务,销售电力设备,售电业务,电力供应;电力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正餐服务;一般旅馆;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煤炭储存;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力”)、广东启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创投资”)、电力集团分别持有65%、25%、10%股权。
10.靖海发电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25日,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端靖海湾畔,总占地面积2.124平方公里,规划建设2×60+6×100万千瓦共8台燃煤发电机组,1、2号2×6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07年投入商业运行;3、4号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13年投入商业运行。2022年10月11日,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获广东省发改委正式核准,拟利用现有厂址建设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主厂区和配套公用设施区位于3、4号机组东侧预留扩建场地,用地面积约407亩。项目总投资为804,997万元,项目资本金按照项目总投资的20%设置,为160,995万元,由最终确定的项目投资主体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出资解决。项目已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28,762万元,占总投资的16%。
11.靖海发电公司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2.靖海发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扩建项目建设的两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先进煤电的总体要求,能够发挥煤电“压舱石”和兜底保障作用,提高广东电网调峰能力和系统安全稳定水平。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十四五”规划目标,进一步加强公司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协同发展的优势,对公司保持合理产业结构以及盈利结构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电力集团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通过电力集团持有靖海发电公司的股比仍为10%,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靖海发电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靖海发电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4-068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
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电公司”)、广州南沙发展煤炭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码头公司”)、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拟以经备案评估值113,870,005.83元(含税)为依据确定转让底价,出售名下拟关停机组及相关设备。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拟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转让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为落实国家有关煤电清洁低碳转型、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有关要求,保障广州市能源电力供应安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核准批复,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建设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为配合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建设,处置服役到期设备,最大化回收资产价值,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珠电公司、发展码头公司及燃料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1、#2机组及相关配套设备。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属下公司资产的议案》。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将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将关停拆除珠江电厂原有4台320MW燃煤机组,在原址等容量替代建设2台64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其中,拟在#1、#2机组原址建设第一台6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次拟关停和处置的#1、#2机组属于珠电公司资产,于1993年投入运行,至2023年已运行达到设计寿命期限。经广东省能源局批准,#1、#2机组延期运行至2024年12月31日。与#1、#2机组配套作业的输煤系统及附属设施设备、筛碎室及碎煤机室等建(构)筑物属于发展码头公司及珠电燃料公司资产,本次拟与珠电公司资产一并处置。
为保障第一台6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建设场地,珠电公司拟拆除处置#1、#2机组相关的生产设备及建(构)筑物、配套输煤系统相关设备及建(构)筑物等。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鉴于#1、#2机组及相关设备暂无特定受让对象,也无迁址使用计划,且大量设备由特种钢材以及铜、铝、银等贵金属构成,具有一定的回收价值,拟采用拆零变现方式处置。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1、#2机组及相关设备、配套输煤系统相关设备进行了评估,并分别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拟出售资产账面原值192,391.99万元,账面净值10,625.40万元,评估价值11,188.99万元(不含税),增值率为5.30%。部分经过技术鉴定利旧价值较高的装置和零备件保留作为#3、#4机的备件外,其余已无利用价值的设备拟以经备案评估值113,870,005.83元(含税)为依据确定转让底价,于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及其他限制情况。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甲方分别为珠电公司、发展码头公司及燃料公司,乙方为受让方。
2.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甲方所持有并安装存放于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珠江电厂一期厂区内停用的两套燃煤发电机组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配套输煤系统及附属设施设备。
3.转让方式:上述资产经资产评估并经备案后,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征集意向方,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实施交易,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交易价款按照下列方式支付:
(1)乙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3033.00万元(人民币叁仟零叁拾叁万元整),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甲方,并在甲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1、#2机组及相关配套设备有利于落实省、市相关政策,推动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建设,是公司处置服役到期设备、产业改造升级的重要步骤。通过出售机组及相关配套设备,有利于最大化回收资产价值,增加现金流,对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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