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年11月29日 03:48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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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4-053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维列控”或“公司”)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专注于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的研发、升级、产业化,围绕轨道交通运行安全保障与效率提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列车运行控制、铁路安全防护、高速铁路运行监测与信息管理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轨道交通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打造国内领先的轨道交通行车安全控制和信息化系统提供商。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兴业报国、科技导向、人才为本、用户至上”的企业宗旨,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持续支撑科技强国、交通强国建设,全力打造轨道交通领域的百年企业。

(一)聚焦核心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聚焦三大主业,抓住本轮设备更新改造机遇,积极应对持续激烈的竞争环境,提升弱势地区市场份额,稳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2020年~2023年,公司列控系统、铁路安防系统、高铁运行监测系统收入总体上稳中有升,实现了逆势增长,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7.0%、23.1%、-2.6%。2024年以来,公司各项业务延续增长趋势。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6亿元,同比增长23.8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亿元,同比增长33.98%;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亿元,同比增长36.73%。

(二)加快产品结构优化,寻求市场规模突破

公司将抓住铁路行业智能化、数字化发展机遇,提升产品的智能化水平和盈利能力,加快智能驾驶系统(STO)、智慧站场项目、地铁LCU等创新产品的市场化推广,提升调车作业安全防护系统(LSP系统)、LKJ列控无线数据换装系统等新产品市场份额,着力扩大相关项目的应用效果,并在地方铁路、厂矿、港口、城市轨道交通等非国铁市场形成规模突破,加快实现公司产品结构优化调整。

(三)加快生产制造的智能化升级,提升产品交付能力

公司持续推进生产基地的智能制造升级,坚持均衡生产和精细管理,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设备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促产能、增效益。加快探索产品检验的智能化,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检验和预警功能,力争实现从质检到智检的蜕变。通过技术升级和管理提升,将全面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和交付能力,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扩大发展。

(四)持续贯彻落实“提质、降本、增效”措施,助力公司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未来,公司将全面贯彻“持续发展新质生产力”理念,加大研发投入,积极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市场推广策划,合理控制人员规模,促进各项管理措施落地,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进入良性的、可持续性的发展轨道,助力公司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加大新质生产力投入

(一)坚持高比例研发投入,保持公司在行业的领先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驱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每年研发投入均超过营业收入的10%,有力支撑了公司研发创新工作的人员保障、投入保障,为交通强国持续贡献铁路力量。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投入9,422.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4%。2024年,公司计划将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提升至12%以上。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主导或参与5项产品技术条件、6项行业标准以及8项技术规章制定,拥有专利455项(其中发明专利135项,实用新型专利249项,外观专利7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927项,确保了公司核心产品、技术的稳定性、延续性,为轨道交通核心装备安全、自主、可控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产学研合作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高效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不断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持续完善薪酬体系,拓展员工的职业上升通道,为培养和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创造条件,并与国内部分高校达成战略合作,为公司后续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提供了保障。

(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

公司抓住铁路系统本轮数字化、智能化、国产化发展趋势,结合用户需求升级快速响应,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助力铁路行业新质生产力转型发展。2024年以来,公司列控系统、安防系统、高铁运行监测等三大业务推陈出新,LKJ列控无线数据换装系统、LSP系统、高铁移动视频、高铁JRU等新产品正在加速推广,5G通信、北斗系统等技术升级改造陆续启动,列车智能驾驶系统、智慧车站等重大项目在地方铁路客户落地实施。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通过深化下一代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智能驾驶技术、同步操作、组合精准定位、智能感知、高铁智能检测监测、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方面的技术创新,推进相关技术在铁路运输安全保障、运输组织、设备健康管理、设备智能运维等业务领域的应用推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三、持续稳定现金分红,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历来重视投资者回报,坚守与投资者共同成长的理念,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上市以来,公司连续九年(2015-2023年)实施现金分红,稳步提升现金分红比例。截至2023年度,公司累计实施现金分红10.95亿元,期间年均分红比例为51.29%。其中,近三年(2021-2023年)累计现金分红7.27亿元,年均分红比例提升至63.58%。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提升至当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的70%。2024年5月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2026年分红规划》,明确公司未来3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0%,具体分红比例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准。

未来,公司将全力推进提质增效措施,通过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质量,为股东带来稳定、长期的价值回报。同时,公司坚定落实新“国九条”中“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的要求,学习贯彻关于鼓励一年多次分红、多措并举提高股息率等相关政策,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公司战略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合理安排,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切实提高公告的可读性、直观性,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积极推动公司价值与市值的均衡发展。

同时,公司不断提升投资者沟通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了公开、透明、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沟通机制,通过股东大会、路演、业绩说明会、现场及线上调研、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邮箱、热线电话等形式,主动、及时、高效地开展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有效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切,主动做好价值传递,向投资者全面真实传递公司价值。2024年初以来,公司共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累计披露上网文件98份,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问题44项,接听回复投资者热线电话1300余次,认真接待投资者远程或现场调研,全面系统地展示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传递公司价值,树立投资者信心。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和丰富投资者互动交流的方式。在合规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力求披露内容简明清晰、通俗易懂,通过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每年不少于3次),邀请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等方式,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态等情况,及时、公开、透明地传达给全体投资者,确保相关方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五、坚持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效能

在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方面,公司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及管理制度,不断调整和优化经营管理体制,健全权责分明、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公司不定期开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学习培训,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

公司积极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实施,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面且便利的条件,确保其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为公司科学决策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2024年初至今,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6 次监事会、9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股东大会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重大决策、管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以及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作出重大决策提供建议、咨询与监督的作用,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同时,公司积极支持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条件。

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法规的更新动态并及时修订公司有关制度,将继续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完善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为独立董事参与深化公司治理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公司科学合理决策,有力保持高效的运营效率。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带领企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公司通过规范的内部管理流程、详尽的规章制度和严格内部审计程序,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体系。与此同时,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更新,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公司一方面组织公司董监高参加证券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专项培训,学习领会相关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另一方面,公司内部常态化开展合规培训,持续铸牢“关键少数”的敬畏意识、合规意识。此外,公司定期评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确保其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同时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并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高效、畅通地履行职责。

公司持续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机制。公司实施管理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挂钩的薪酬政策,有力保障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和薪酬与公司经营情况和股东利益紧密结合,有助于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持续提高公司内在价值。

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行管理层成员任期制和目标责任制,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对公司高管进行绩效考评,激励管理层积极关注股东利益,努力提升公司绩效,构建管理层与股东共赢的格局。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踪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回馈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关注。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等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市场环境因素、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4-054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5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11月14日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81,274,37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5,318,594.25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郭洁女士、王卫平先生、李欣先生、赵建州先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等有关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计征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计征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本次利润分配暂不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25元人民币。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付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人民币。如相关QFII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取得股息、红利收入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人民币。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议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

(4)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按税前现金红利发放,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人民币(含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0671678

联系人:骆开尚,孙巧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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