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24-074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
●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安永华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安永华明
已连续为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10年,为更好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整体审计需要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先沟通,安永华明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2023年度末,中兴华共有合伙人189人、注册会计师968人、其中48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中兴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及建筑业等多个行业,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次。4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行政监管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8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行政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不影响中兴华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世欣先生,于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房地产等行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克峰先生,于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1家、参与3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及农、林、牧、渔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赵春阳女士,于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2023年度报表审计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176万元。本期审计服务费用较上期下降比例超过20%,主要原因是受公司2024年初国家电网“熔断”事件的影响,安永华明针对“熔断”事件及后续影响增加了审计程序及人力资源,导致2023年度审计服务费用较以往年度上涨较大。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审计服务费用均为人民币106万元,本次拟聘中兴华的审计服务费用与其相差较小。选聘过程中,公司综合考虑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记录、资质条件、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审计服务费用报价等多个评价要素,参考市场定价原则,最终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服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安永华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10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曾于2024年6月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审计需求,同时鉴于安永华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10年,为更好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障年报审计安排等相关事项,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安永华明沟通无异议后,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用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中兴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其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已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也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独立性,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同意公司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也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独立性,同意公司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24-075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高新区华贯路858号4号楼B座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7日
至2024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 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地点
青岛市高新区华贯路858号鼎信产业园4号楼B座12层证券事务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3日
3、登记处联系方式
电话:0532-55523102
邮箱:zhqb@topscomm.com
联系人: 王小艳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24-076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监高
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基于对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先生、曾繁忆先生及部分董监高(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4年7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增持主体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志双先生和
范建华先生自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7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增持了公司股份100,000股及91,000股,合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发生变化、增持
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袁志双先生和范建华先生;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袁志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492,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范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1,130,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截至2024年11月27日,袁志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592,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范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1,221,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增持主体计划自2024年7月31日起6个月内合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鼎信通讯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4年11月27日,增持主体中的袁志双先生和范建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累计增持金额为1,140,200元(不含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主要是受到个人资金安排及二级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增持主体将按照实际情况继续逐步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发生变化、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24-073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鼎信通讯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增加经营地址暨申请一照多址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一处经营地址并申请一照多址(注册地址不变),拟增加的经营地址为:青岛市城阳区华贯路858号。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鼎信通讯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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