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家庄社区的魏师傅近来很是烦恼,他因为退休待遇的事情与原工作单位产生纠纷,无法调和。1996年,魏师傅与其工作单位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停薪留职”协议书,协议书里约定了由魏师傅本人承担这两年的社保费用2300元。后魏师傅将钱交给单位时任人劳科科长并出具条据,但魏师傅在办理退休时查询到这两年的社保并未缴纳,导致其退休待遇减少,因此产生纠纷。
近日,在夏家庄社区的调解室,西安碑林法院民二庭安排干警协同司法所、派出所与社区工作人员一同为魏师傅与单位代表共同做调解工作。
魏师傅表示,因未缴纳这两年社保造成其退休待遇减少,其多次找单位协商无果。单位代表则表示,关于时任人劳科科长出具的条据真实性无法核实,加之时间久远,很多材料都找不到,无法去确认当时的情况,没有办法承担魏师傅的损失。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法院干警耐心劝解,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魏师傅当场计算出自己的实际损失,将计算标准告知单位,并通过回忆当年单位的情况,为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查找资料的思路和范围,工作人员表示将全力配合魏师傅查找相应材料,应找尽找,双方约定反馈时间,形成良性的沟通机制,避免一见面就剑拔弩张,同时单位代表也表示将会把魏师傅的意见向单位负责人反馈,双方均表示事情如有进展将及时向社区、法院等部门反馈。
法官进社区,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是法院发挥司法职能的有效延伸。下一步,碑林法院将不断探索推进“无讼社区”建设工作,发挥法院优势多元调处纠纷,不断提升人民法
作者:李丽雅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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