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下午3: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立明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将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9日(周一)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6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1月2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下午4: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拥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将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62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要求,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选聘结果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建议,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首席合伙人:童益恭
历史沿革: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华兴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3人。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
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0,395.46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华兴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新春,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敏,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远帅,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收费5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0万元。
上期审计费用8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较少15万元,同比减少18.75%。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委托大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选聘,依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华兴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进行了事先沟通,且征得其理解与支持,大华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公司也就该事项与华兴进行了沟通,其表示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招投标情况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邀请招标,在公司网站对招标信息予以公开,并按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同意聘任华兴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均一致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
(四)生效时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63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会议表决的提案名称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4年11月23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3层董事会秘书处。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联系人:刘磊、赵超
联系电话:0754-85510311 传真:0754-85500848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7。
2、投票简称:东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24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