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数通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齐鲁数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数通”“被担保人”)系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鲁数通拟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阳光舜城支行(以下简称“齐鲁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拟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齐鲁数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齐鲁数通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齐鲁数通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鲁数通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拟向齐鲁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向青岛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齐鲁数通上述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公司为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均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与公司关系:齐鲁数通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齐鲁数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齐鲁数通拟分别向齐鲁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向青岛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公司拟为上述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的担保合同,上述担保金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鲁数通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决定被担保人的生产经营、投融资决策等重大事项,且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及其他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齐鲁数通融资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齐鲁数通融资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481.9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05%和4.0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674.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08%和3.58%。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5日
至2024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公司电话或邮件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6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当日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63
联系电话:0755-81395582
电子邮箱:ir@genew.com
联系人:高颖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6日、11月7日、11月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截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盘价为34.80元/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6日、11月7日、11月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6日、11月7日、11月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日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的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2、截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盘价为34.80元/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6日、11月7日、11月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上网公告附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询证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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