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02 公司简称:百合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暂无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 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也暂无减持股份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系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实施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长 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干人员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 长效机制,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因本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实施股份回购并为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公司 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42.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400万股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42.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2.8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3%;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42.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1.4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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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2.00元/股进行测算,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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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注2:上述股本结构未考虑转融通的股份情况以及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注3:上市股本结构未考虑公司第一次回购股份的股本变化情况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本次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73,615.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1,446.42万元,货币资金113,561.80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3.46%、3.96%、5.28%,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九)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决议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也不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其他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问询函,均回复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审议程序。若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全体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维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实施的相关风险分析
1、本次回购期限内,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元锁先生及周晓丽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其任期已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刘元锁先生及周晓丽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元锁先生及周晓丽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刘元锁先生及周晓丽女士的辞职报告生效前,刘元锁先生及周晓丽女士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应职务。
刘元锁先生及周晓丽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刘元锁先生及周晓丽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学伟先生及钟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上述候选人后,补选刘学伟先生及钟志刚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后的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
其中,补选刘学伟先生及钟志刚先生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事项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通过后方可生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刘学伟先生及钟志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学伟,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教师、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钟志刚,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一级律师。曾任济南市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山东君义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2.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24.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180.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0,243.1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251Z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后因证券登记费减免6.40万元,实际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6.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60,249.51万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59.46万元,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182.9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合计为34,547.2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1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龙须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威海龙须岛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威海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荣成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威海荣成支行”)、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农村商业银行”)、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须岛支行(以下简称“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威海龙须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590601048888888)、在青岛银行威海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32010200511056)、在浦发银行威海荣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630078801500000868)、在威海农村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570039174205988888888)、在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600040944205999999999)。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银行账号:2600040944205999999999)对应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3月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3月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浦发银行威海荣成支行(账号:20630078801500000868)作为变更后募投项目“总部办公及运营配套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5月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570039174205988888888)资金划转至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3年5月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威海农村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771.9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投资进展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拟将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总部办公及运营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仍为百合股份。截至2023年3月31日,“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与“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均未实施,公司拟将该两个募投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12,441.22万元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截至2023年3月31日,两个募投项目的专户余额合计为12,480.76万元,后续会因存款利息收入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变更时的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充,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0.65%。
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8月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刘禄增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荣义路2899号公司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6日
至2024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材料需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二)登记时间
2024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荣义路2899号公司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同波
联系电话:0631-7833031
传真电话:0631-7830130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荣义路2899号
邮政编码:264321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8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新力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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