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莎 北京报道 据“郑州发布”微信公众号7月31日消息,郑州住房保障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5月开始,郑州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开始下跌,到今年6月仍未止跌,已经连降14个月。今年6月郑州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下降0.4%,同比下降6.8%。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此次郑州取消新房限价,一方面是开发商存在大幅度降价促销现象,另一方面,郑州将价格自由调整的权利给到开发商,免除二次申请条件的冗余流程,有利于开发商更好地促销,缓解资金链紧张情况。更重要的是,取消商品房限价,意味着新建商品房自由定价、自由波动,买卖双方自负。
中指研究院河南公司总经理梁波涛表示,取消限价有助于引导市场供应高品质商品住宅,推动住房供给结构优化,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此前郑州已经取消住房限购、限售等措施。梁波涛表示,郑州此次政策调整后,房地产限制性政策全面解除,商品住房市场回归高度市场化运行状态。与此同时,郑州人才公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推进,“保障房+商品房”的住房双轨制运行格局逐步建立,郑州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速形成。
包括郑州在内,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今年以来,沈阳、兰州、郑州、宁德等城市明确不再实施新建商品销售价格指导,即取消销售限价。另外,阳江、珠海、芜湖等地也对商品房限价政策进行优化,如缩短备案价格调整时间间隔、取消楼层差价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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