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二、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前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将于同日刊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7月19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小维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监事会同意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 公司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9日
至2024年8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唯赛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8月8日上午9:30-16:3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8月8日16: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四)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邮编:201703
联系电话:021-69758436
电子邮件:investor@wave-cyber.com
联系人:王兴韬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暨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杨治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杨治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等职务,辞职后,杨治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 杨治华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杨治华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 杨治华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杨治华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补选王兴韬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杨治华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杨治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杨治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等职务,辞职后,杨治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一)杨治华先生具体情况
杨治华,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12月至2001年10月,任上海泖峰汽车塑料件厂技术科技术员、项目开发主管;2001年11月至2003年6月,任上海大众联翔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技术部项目开发主管;2003年6月起,历任公司工程部工程师、三车间主任、售后服务部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生产总监,负责生产管理,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治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静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8,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离职后,杨治华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治华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杨治华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
公司与杨治华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根据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协议》,杨治华先生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赠与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公司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杨治华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的情形,未发现杨治华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杨治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杨治华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控股股东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资格,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兴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原核心技术人员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项目进度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杨治华先生的岗位调整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截止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80人,占员工总数比重为16.7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人员工作内容调整已完成,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力量充足,能够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将继续推进研发投入,保持研发队伍人员的稳定,吸收优秀技术人才,保持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有序推进,核心技术人员杨治华先生已完成交接工作,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王兴韬先生:王兴韬,男,1991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任职于中融新大集团金融事业部,担任金融分析师;2016年10月至2023年7月,任职于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裁,负责企业股权融资、并购重组、资本运作等,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兴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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