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富淼科技(688350.SH)发布公告,公司董事吴邦元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吴邦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39号)。
经查,吴邦元自2022年12月29日至今担任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非独立董事。2023年5月4日至2024年3月18日期间,吴邦元配偶缪丽芳合计买入富淼科技股票5.87万股,金额87.85万元;合计卖出富淼科技股票4.95万股,金额79.85万元;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