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6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2023年回购计划回购的869,867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77,283,584股的比例为1.1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77,283,584股变更为76,413,717股。
●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4年7月9日。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3年回购计划回购的869,867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并予注销。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7.45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达到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69,867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77,283,584股的比例为1.13%。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00,498.7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50元/股,最低价为9.25元/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实施期限等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2023年回购计划回购的869,867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已于2024年7月1日届满,申报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7月9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283,584股变更为76,413,717股。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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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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