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7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引入投资者
继续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1日和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引入投资者继续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57)和《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引入投资者继续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8)以及2024年6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66)。
二、交易进展
日前,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相关协议的签署工作。泰达环保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市场化债转股完成后,泰达环保的注册资本由127,877.3780万元增加至135,537.7566万元,公司对泰达环保的持股比例为66.0520%,中信金融资产的持股比例为33.9111%,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0.0369%。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6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及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3.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65.26%,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8.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21.09%,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10,000万元,期限6个月。上述融资为两笔业务,业务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均为10,000万元,泰达能源以不少于开证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共计10,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的二级子公司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泰达环保”)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融资600万元,期限24个月,由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泰达环保的二级子公司衡水冀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州泰达环保”)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融资500万元,期限12个月,由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17,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01,997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211,997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5,003万元。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泰达环保2024年度为高邮泰达环保和冀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9,000万元和9,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环保为高邮泰达环保和冀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0和6,08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600万元和6,580万元,高邮泰达环保和冀州泰达环保可用互保额度分别为8,400万元和2,42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泰港工业园10号厂房西侧第三层北半侧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4)注册资本:25,19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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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15年12月9日
(2)注册地点:高邮市龙虬镇兴南村
(3)法定代表人:薛聿员
(4)注册资本:10,650.66万元整
(5)主营业务:环保类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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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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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高邮泰达环保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高邮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衡水冀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9年8月2日
(2)注册地点: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崔家寨村南西淄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李伟
(4)注册资本:8,058万元整
(5)主营业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对环保类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城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城市垃圾处理服务;危险废弃物治理;环保项目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电力生产及销售(不含供电);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再生资源开发、收运、再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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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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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冀州泰达环保涉及诉讼金额为6,842.90万元,不存在对外担保、 抵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 冀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能源向滨海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滨海农商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融资金额、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处置费、过户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两笔5,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二)高邮泰达环保向南京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南京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汇款手续费、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2.担保金额:6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冀州泰达环保向光大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2. 担保金额:5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限: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4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209.2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3.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65.26%。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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