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4-021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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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16日,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首发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6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50,5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50元/股,最低价为28.6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38,796.3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2,929股,占公司总股本131,608,698股的比例为0.898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7.0695元/股,最低价为26.50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005,701.77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4-022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二)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内部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7日
3.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至公司监事会。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具备《公司法》、《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4-023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针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3年10月22日至2024年4月22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筹划和决策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知悉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各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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