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21:3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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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88号B栋11楼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4年5月 14日下午 16:3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箱(发送至ir@transwarp.io)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5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88号B栋11楼

联系电话:021-61761338

邮箱:ir@transwarp.io

联系人:李一多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本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共计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关于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在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度软件专场集体

业绩说明会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网络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transwarp.io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将参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3年度软件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网络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transwarp.io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孙元浩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一多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赵梦笛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一多

联系电话:021-61761338

电子邮箱:ir@transwarp.io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为: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分红。同时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3年度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8,243,033.1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19,227,972.14元。母公司2023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为-389,660,803.6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08,888,775.80元。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公司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原则上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因公司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研发、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量较大,所以2023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

2、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为:“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因公司2023年度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3年度公司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本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人(税前),不领取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工资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工资将根据公司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薪酬方案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监事会相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方案均含税,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3号),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210,6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34元,共计募集资金1,430,169,804.00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54,662,223.93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375,507,580.07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上市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674,703.78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47,832,876.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3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三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此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尚未签订完成,本公司亦未实际使用该募集资金账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通知存款账户和10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结构性存款无专门账号,产品代码为2699236335,产品名称为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8 天(挂钩汇率看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星环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星环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承诺投资总额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与关联人双方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环科技”)于 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认真审核后,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认真审核后,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核,一致同意该议案。

4、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金额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谢兰芳

(3)注册资本:104,250 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36549482

(5)成立日期:2010-10-21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9号楼4层101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游戏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专利代理;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深圳市腾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广州思迈特软件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吴华夫

(3)注册资本:1709.3461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585675168H

(5)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4日

(6)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36号第三层05区A、B单元(仅限办公用途)

(7)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8)主要股东:广州云麦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吴华夫、宁波高成泓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价值融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相关交易事项系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二)交易价格公允性说明

公司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当交易标的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就具体事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双方业务的发展。

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3号),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210,6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34元,共计募集资金1,430,169,804.00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54,662,223.93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375,507,580.07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上市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674,703.78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47,832,876.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37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137,550.76万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34,783.29万元差异2,767.47万元,均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支付

[注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结构性存款无专门账号,产品代码为2699236335,产品名称为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8 天(挂钩汇率看跌)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承诺投资金额为承诺投资总额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

承诺投资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未达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目前项目按计划推进中。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承诺。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且尚未到期的通知存款7,051.24万元,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存款金额5,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绣支行通知存款2,051.24万元 ;购买且尚未到期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0万元,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金额20,0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金额28,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金额2,00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68,550.6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9,055.58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004.34万元,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7,051.2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0,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9,055.58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0.20%,公司将根据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为承诺投资总额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承诺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将于2024年6月底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6月28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也于同日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本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股票种类、发行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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