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39 公司简称:狮头股份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01,101,503.06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因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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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电商服务业概况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77.5%。数字经济化转型正在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变革,成为引领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网络零售业作为数字经济新业态的代表之一,继续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并且越来越成为推动消费扩容的重要力量。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推进和线上消费的普及,行业也在积极探索更加多元化和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努力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期待。
2. 电商平台竞争加剧,电商服务呈“多元化”发展
随着内容电商、兴趣电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持续蓬勃发展,消费渠道从传统货架电商平台继续向社群网络、社交平台、内容平台、短视频平台等新兴平台集聚,以“内容+互动”推动消费者消费。多元化渠道加剧平台间竞争,对电商平台的运营、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品牌全渠道布局已是必然,而电商数据及商务决策复杂性持续加大,品牌方对互联网营销服务商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23 年中国移动互联网流量年度报告》,移动互联网用户对短视频的依赖度进一步提高,短视频行业持续挤占其他行业时长,用户使用时长占比已达29.8%。
3. 电商服务升级为品牌管理模式趋势明显
头部服务商通过孵化自有品牌、战略合作、并购等方式发力品牌管理业务:包括打造自有品牌矩阵和战略合作品牌。服务商希望利用其在线上营销经验,在品牌管理中进行品类复用,带来效率提升,最终有望持续带来代运营公司的业务稳健增长。品牌管理模式的升级与跨渠道拓展打开业务成长空间。随着电商服务商对于品牌管理业务布局加快,转型为“品牌”管理商的逻辑有望逐步浮现。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为品牌方提供一站式全渠道经销业务和代运营业务,属电子商务服务业。报告期内,公司资源及主营业务向电商服务业务进一步聚焦。
电子商务经销业务是指获得品牌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在电子商务领域部分或全部渠道的授权,由公司向品牌企业采购产品,在授权范围内以自身名义在第三方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向终端消费者销售,或向京东自营、天猫超市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其他分销商等销售。代运营业务是指基于品牌方授权,公司为品牌方在天猫、京东等第三方平台上的官方直营旗舰店提供包括品牌定位、渠道规划、店铺运营、整合营销策划与推广、客户服务支持、数据分析等综合运营服务。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亿元,其中电商经销业务3.9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85.40%,电商代运营业务0.26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5.63%。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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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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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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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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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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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5,606.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5,165.06万元;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15.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59.22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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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1、1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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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
2024年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异地股东可于2024年4月8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邮编: 030027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璇
联系电话: 0351-6838977
传真: 0351-6560507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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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0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执行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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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1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九届董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方沙女士、刘文会先生、刘有东先生、储卫国先生(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临2024-013)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
全部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朱继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024年高管薪酬方案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临2024-01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15)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吴家辉、吴靓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1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4-017)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4-018)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4-019)
十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4-020)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21)。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科先生主持,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监事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方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进一步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使控股子公司获得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银行融资,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风险可控,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减值依据充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0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修订。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具体详见下方附件,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及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治理制度订立及修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订立《独立董事制度》,同时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更新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其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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