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额度内资金只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收益相对固定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和保值增值、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15Z0061号),2023年度以合并报表为基础,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8.2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216.79万元,提取盈余公积242.41万元,减去2022年度分配现金股利5,430.40万元,本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885.72万元;以母公司报表为基础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24.07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243.49万元,提取盈余公积242.41万元,减去2022年度分配现金股利5,430.40万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31,994.75万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依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1,066,667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9,546,550股后的股本271,520,11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7,152,011.70元(含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国元证券(000728.SZ)、金禾实业(00259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天玥,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常青股份(603768.SH)、日久光电(003015.SZ)、大族激光(00200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卢珍,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日久光电(003015.SZ)、洽洽食品(00255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天玥、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卢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性,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银滩路189号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4年4月23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银滩路189号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提案1-8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提案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6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邮政编码:21532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扫描件发送邮箱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4年4月26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发送邮箱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5、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一佳
电话号码:0512-83639672 传真号码:0512-83639328
电子邮箱:info@rnafilms.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325
7、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4年 月 日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4:30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号: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注: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亲自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6:00前或该日之前,将本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传真或扫描件发送邮箱方式的方式送达至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邮编:215325),联系传真:0512-83639328,邮箱:info@rnafilms.cn(传真请注明:转证券部)。任意方式送达后请致电确认。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5
2、投票简称:日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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