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1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南芯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本报告书中若部分合计数与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晨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阮晨杰、卞坚坚、刘敏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3月18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7.7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授予103.7199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3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颖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全体监事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并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财务核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重点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芯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南芯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芯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计划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监事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芯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7、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3月18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7.7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授予103.7199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565弄54号(4幢)1601,南芯科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2日
至2024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阮晨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565弄54号(4幢)1601南芯科技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565弄54号(4幢)1601
邮编:201210
电子邮箱:investors@southchip.com
联系电话:021-50182236
传真号码:021-58309622
联系人:梁映珍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