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关于实际控制人之间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春秋国旅及其一致行动人春秋包机的通知,春秋国旅、春秋包机的股东王正华、王煜、王炜已签署股权赠与协议,约定王正华将其持有的部分春秋国旅和春秋包机的股权赠与给王煜。
本次股权赠与实施前,王正华、王煜、王炜分别持有春秋国旅32.37%、21.58%、10.79%的股权,以及春秋包机25.91%、17.27%、8.64%的股权。股权赠与实施后,王正华、王煜、王炜分别持有春秋国旅1%、52.95%、10.79%的股权,以及春秋包机1%、42.19%、8.64%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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