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邹晓)近日,深圳能源、深水规院、爱克股份、燕京啤酒等10余家公司及独立董事收到警示函,均与违反独董新规有关,即独立董事同时在五家以上公司担任董监高。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司董事会秘书,也一同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月23日晚,深圳能源公告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公司董秘周朝晖、章顺文等出具了《警示函》。深圳证监局指出,章顺文在拟担任公司独董时,公司、章顺文于2022年9月14日分别作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称章顺文不存在同时在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监高人员的情形。经查,章顺文当时同时担任董监高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上述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
同日,深圳证监局还发布了对爱克股份、董秘陈永建、杨高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年8月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独董新规将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家数上限由“五家境内外上市公司”缩减至“三家境内上市公司”。
除了独董“超标履职”,还有多家公司因独董聘任流程问题被罚。
2月23日,上交所对东吴证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杨伟被予以监管警示。同一日,海泰发展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宏亮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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